清代民居较之明代民居,有明显区别。虽然也是砖木结构但砖主木次,青砖到顶,只有横条、格子、门窗和祖宗神楼采用木料。这种房屋的用砖,也与明代的有明显的不同,砖的长、宽、厚度均比明代的小。整座民居,均用青砖砌筑(包括屋墙、屋内地板、走廓、天井等),设置布局合理、齐全,既有主屋,又有附屋;既有接待用的书房、厢房,又有宽阔的天井;既可防盗,又方便逃走。而附屋则用作磨房或下人居住。
间与间的屋檐形状各异,有弯弓双层隔热型的,有用青砖角叠成花纹型的,其屋脊、挑檐均有精致浮雕或绘有彩墨花草鸟兽画。清代民居多为三进式,一、二进都为一厅四房,三进为厨房餐厅,宽阔舒坦。祖宗神位,设放在二进正厅之神楼上,神楼上的前面上下左右,雕龙刻凤,刻花镂草,美观悦目。神楼之下,置有方桌一张,约6尺长,1.5尺宽,逢年过节、喜庆日子,祭祀祖宗时,供品就摆放在桌上,有的门户的桌子还可活动拉宽拼长。院落内绿树掩映。建筑细部有抱枕石、柱础、门簪、墨线画等,特别是保存了精美的石雕反应了当地的传统院落的布局特征和院落格避,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